美国
EB-1A杰出人才移民
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
◆申请人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
如:如诺贝尔奖、奥斯卡奖、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
◆十条类别选项中超过三条以上:
①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个人奖项
②拥有国家级或以上协会会员资格
③拥有全国性媒体的个人专访
④担任国家级项目、比赛评委或期刊审稿人
⑤在行业内作出过独创性、原创性重要贡献
⑥发表过学术期刊论文或出版过书籍
⑦举办过国家级或以上的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
⑧在业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
⑨年纳税薪资收入至少百万以上
⑩通过艺术表演或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。
EB-1C跨国公司企业家或高管移民
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
◆需要证明在美国的海外公司过往3年内有连续1年以上的高管经验
◆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,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
◆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
◆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据,证明自己的高级行政管理或经理职位
EB-3非技术类
◆年龄在20至47岁间,无犯罪记录
◆无语言、学历、资产、商业背景等要求
◆材料简单,提供实力强大的雇主担保
◆一步到位全家获美国永久绿卡
EB-5项目
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
◆无学历、语言及商业背景要求
◆投资款可来源于赠与、继承等途径
◆投资80万美元于政府认定的目标就业区(TEA)
◆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
L-1签证
◆跨国公司要求:海外公司(中国公司)必须在美国设立或拥有子公司、附属公司或办事处。
申请人个人要求:
◆必须在海外公司工作满一年,担任高管或具备专业知识;
◆申请人需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;
◆需具备特定专业技术,且该技能在美国境内无法找到代替人员。
◆在申请L1签证之前已在跨国公司或母公司工作至少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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